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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8-sb.com县审计局职能

【发布时间:2010-06-10】 【来源:】

(一)组织实施全县各部门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工作;组织实施某些行业和专项资金的审计工作。

(二)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县级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和有关部门管理的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及使用情况。

2、县级各部门和乡财政决算情况。

3、县直接管理的经济实体和局、委、办管理的财务、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

4、地方国有金融、保险机构的财务收支、资产、负债、损益情况。

5、全县的重点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和竣工决算。

6、全县县级以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

7、县政府有关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三)对审计中发现宏观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行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并向县政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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