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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8-sb.com县交通局职能

【发布时间:2010-06-10】 【来源:】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交通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按照国家和省、州行业主管部门的总体要求,组织编制全县公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则,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公路交通行业管理和运输组织管理。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物资运输、紧张物资运输进行必要的调控,组织全县职能工作范围内的交通工程建设的实施;

(三)会同有关部门培育和管理运输市场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建立完善信息服务体系,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四)负责全县公路及其设施及建设、养护、路政和运政管理,负责汽车客货运输市场、汽车维修市场、汽车运输服务市场(含汽车租赁)搬运装卸市场,负责旅游客车运输及客货运输场站的行业管理;

(五)指导协调交通企业管理工作,负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保值增值的监督;监督管理全县交通干线基础设施国有资产的使用;

(六)负责有关交通方面的涉外工作和利用外资,开展经济技术合作与交通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有关交通行业的投资、价格、税费、信贷、劳动工资和其他经济政策;

(八)指导交通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指导交通系统的教育培训;按照管理权限协调管理局属单位的领导干部;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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