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乡镇部门导航 > 县级部门 > 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 > 部门职能

788-sb.com县发改委部门职能

【发布时间:2010-05-19】 【来源:】

(一)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综合计划;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的政策;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加强实施过程中的宏观调控。

(二)编制我县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规划,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组织协调全县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有关重大问题。

(三)做好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研究拟定区域经济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政策措施,提出全县重大生产力布局和资源开发对策、措施。引导和促进全县经济结构合理化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四)汇总和分析全县财政、金融等部门以及其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综合协调财政、信贷等经济杠杆以及县上掌握的经济手段,并通过法规和政策协调、信息指导,确保规划、计划的实施。

(五)提出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研究提出有关重大投资政策,规划重大项目布局,安排重大项目计划;指导和监督政策资金的使用方向;申报限额以上和审批权限以内的基本建设项目;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负责全县基本建设项目立项、可研和国家出资的工业、水利、交通、信息产业等行业和产业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转报和开工报告审批工作。

(六)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做好全县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工作。

    (七)提出全县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总量平衡和机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措施。

    (八)负责研究、指导和促进全县市场体系的建立,制定重要商品市场、生产要素市场的发展规划,总体布局和重大调控政策。

    (九)组织拟定并参与组织、协调、规划、实施全县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农林水利基本建设和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生态建设规划;参与国土开发、整治、保护总体规划的组织协调,做好土地利用计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衔接工作。

    (十)负责全县高新技术产业战略发展规划,推进重大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转报和安排全县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重大项目。

    (十一)研究拟定并协调全县社会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汇总编制人力资源开发总体发展规划;研究提出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政策措施,协调社会发展与经济发展的相互关系。

    (十三)监测、分析、调节全县国民经济运行态势和日常运行;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目标、政策和措施;组织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及时向县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四)组织拟定并实施国家产业政策在我县的具体实施意见,监督检查国家产业政策执行状况;指导产业结构调整,提出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调整方案;组织企业开展国内经济技术合作;联系工商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其改正与调整。

    (十五)组织并拟定工业和商贸方面的综合性经济法规政策,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收集、整理、分析上报发布重大经济信息。

    (十六)组织拟定全县电力、冶金、有色金属、轻工、建材、化工、煤炭、矿山、医药、信息等行业规划和政策法规。

    (十七)研究和规划竞争性行业的投资布局;进行除国家拨款以外的工商企业投资项目的登记备案,纳入全县发展计划的总量平衡;研究拟定利用外资的有关政策,指导工商企业引用外资(包括外商直接投资项目),研究提出国有企业向外商转让资产、股权、经营权的政策建议;指导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

    (十八)研究和指导流通体制改革;培育、完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状况并组织调控;协助企业申报重要工业品、原材料的进出口及计划;积极开展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九)负责企业工作;对各种经济成份的企业实施宏观管理和指导,规范企业行为规则;研究拟定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和企业体制改革方案,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指导国有企业的管理、扭亏和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指导企业的改革与发展;组织管理企业内部的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对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引导和扶持,提供政策咨询和服务。

    (二十)研究企业技术进步的方针、政策;指导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技术引进;指导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工作和环保产业发展。

    (二十一)归口管理酒类产品生产、加工、运输、批发、零售。

    (二十二)归口管理辖区内生猪定点屠宰和盐政市场。

    (二十三)指导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二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审核: 责编: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