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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8-sb.com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788-sb.com县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30】 【来源:788-sb.com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若府办发〔2014147 

各乡(镇)、场,县级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788-sb.com县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十三届县人民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788-sb.com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1224 

  788-sb.com县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788-sb.com县委788-sb.com县人民政关于印发〈788-sb.com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若委发〔20142号),设立788-sb.com县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简称县科技知产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其他需要取消的职责。 

  (二)下放已由县政府公布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其他需要下放的职责。 

  (三)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和专利行政执法职责。 

  (四)加强科技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综合平衡的牵头职责,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责调整,788-sb.com县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科技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788-sb.com县实际制定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科技发展战略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草案);研究确定全县科技发展的布局和优先领域;负责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 

  (二)组织编制全县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重大科技攻关、应用基础研究、软科学研究、成果推广、新产品试制、科技创新工程和社会发展等科技项目的组织与实施。 

  (三)负责好科技应用研究与开发经费,科技专项经费和科学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运用财政、信贷、税收等经济手段,增加科技投入,加强对科技工作的宏观调控。 

  (四)负责指导全县基础研究和重大科技攻关工作,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和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组织开展科技示范,积极引导各类企业的技术创新与结构升级,加强各类科技试验、示范,负责科技创新工程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推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创新机制和科技创新体制。 

  (五)负责研究制定科技成果转化的规划和计划,归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和技术市场工作,指导联系民营科技企业。 

  (六)负责我县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负责科学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及创新工作,负责科技引智工作。 

  (七)负责科技信息、科技情报的收集和整理,推动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八)负责全县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受理专利申请,登记、推荐工作。 

  (九)负责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科学发展、知识创新;普及科学知识,推广先进实用技术;编辑出版学术刊物和科普读物,为科技、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献计献策,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十)行政审批事项。承担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前置审批;承担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初审;承担全县专利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处理专利纠纷和查处冒充专利行为。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788-sb.com县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设2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挂行政审批股牌子) 

  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会议、文秘、档案、信访、保密、信息及科技宣传,目标管理以及机关财务、车辆、房产等机关行政管理,负责机关安全保卫、保密、后勤服务工作,制定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医疗保险及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研究拟定科技促进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中药现代科技产业工作;指导、协调涉及人口、资源、环境、医药卫生、生态保护、减灾防灾等社会发展领域的综合科技工作;研究拟定农村科技发展和农业产业化的政策措施;负责农业科技项目管理,指导、协调农村科技产业和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及先进适用技术试点、推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和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组织拟定全县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负责编制、平衡重点软科学研究计划,应用基础研究计划,科技攻关计划和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实施,成果推广、新产品试制等科技开发计划;综合协调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组织指导企业技术创新,探索新的运行机制和体制;指导工业领域的科技体制改革和生产力促进中心等技术服务体系的建立。研究拟定技术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规划,负责技术市场管理的协调和业务指导、组织和统计分析工作;负责计划统计、项目统计、科技三项费的管理、分析和运用;负责科研课题项目、财务档案的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负责科技成果、民营科技企业的登记、统计调研分析和推广运用;负责全县科技奖励项目的申报、评审及科技成果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知识产权执法股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知识产权及专利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定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县专利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有关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指导县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受理专利申请,登记、推荐工作;负责专利实施管理工作,开展县专利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处理专利纠纷和查处冒充专利行为,组织专利技术及产品的交流、交易活动。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机关行政编制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股级领导职数2名。纪检、监察和机关党的工作机构的设置和领导配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控编数1名。 

  五、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788-sb.com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788-sb.com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审核:胡毅 责编:张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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