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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8-sb.com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788-sb.com县民族宗教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30】 【来源:788-sb.com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若府办2014148 

各乡(镇)县级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788-sb.com县民族宗教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十三届人民政府46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788-sb.com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1224 

  788-sb.com县民族宗教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788-sb.com县委788-sb.com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788-sb.com县人民政府机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若委发〔20142号),设立788-sb.com县民族宗教局(简称县民宗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其他需要取消的职责。 

  (二)下放已由县政府公布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其他需要下放的职责。 

  )加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职责。 

  )加强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民族工作相关职责的职责。 

  加强“两资”(三州开发资金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管理职责。 

  (六)加强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责调整,788-sb.com县民族宗教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全县宗教现状,负责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处理宗教领域问题的政策建议。 

  (二)负责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维护民族团结,依法管理民族事务。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三)负责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全县宗教事务依法管理,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教职人员、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引导宗教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四)负责保障和促进全县各族人民学习、使用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检查指导社会各界正确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指导少数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少数民族题材文化作品(产品)进行审查 

  五)负责两项资金(三州开发资金、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项目库建设、项目申报、资金管理、工程建设的实施、招投标、项目验收以及工程建设档案的整理等。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788-sb.com县民族宗教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行政审批股牌子) 

  负责机关管理与后勤服务及内外协调工作,推动机关行政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负责机关财务、审计、国有资产、基本建设、政府采购的管理工作;对全县民族宗教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实施管理与指导;负责文字材料的撰写上报工作;负责有关史志编纂工作;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和文电处理、文秘事务、机关保密、档案等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民族事务股 

  对全县民族工作进行管理、指导,依法管理民族事务,维护民族团结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动民族文化交流合作,参与承办全县的重大民族文化活动;办理公民民族成份更改、更正及招工、招考等民族成份认定等事项;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做好新形势下的城市民族工作。 

  (三)宗教事务股   

  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负责研究全县宗教现状,宗教领域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和上报推进宗教事务相关数据库建设;预防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维护寺庙稳定,维护社会稳定引导宗教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四)政策法规股 

  加强对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政策和少数民族发展相关规划贯彻执行的督促检查职责负责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及法律法规负责建立民族、宗教工作信息化平台;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研究和提出全县民族宗教政策建议 

  (五)两项资金股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两项资金管理工作的政策和规定,依法管理两项资金投资的项目和资金。制定实施全县两项资金管理工作的具体办法和意见;负责两项资金(三州开发资金、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项目库建设、项目申报、资金管理、工程建设的实施、项目验收以及工程建设档案的整理等。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788-sb.com县民族宗教局机关行政编制2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股级领导职数5名。纪检、监察和机关党的工作机构的设置和领导配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控制数1名。 

  五、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788-sb.com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788-sb.com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审核:胡毅 责编:张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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