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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8-sb.com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788-sb.com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30】 【来源:788-sb.com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若府办2014154  

各乡(镇)县级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788-sb.com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十三届人民政府46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788-sb.com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1224 

  788-sb.com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788-sb.com县委788-sb.com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788-sb.com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若委20142号),设立788-sb.com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县人社局),挂县公务员局牌子,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其他需要取消的职责。 

  (二)取消安置非农户籍复员退伍军人工作职责。 

  (三)加强统筹城乡就业政策的职责,依法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 

  (四)加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政策的职责,建立健全社会保险管理和服务体系,提高经办能力。 

  (五)加强统筹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整合职责,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六)加强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职责,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责调整,788-sb.com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地方性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公务员分类、录用、考核、奖惩、任用、交流、培训、辞退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的具体办法;贯彻落实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 

  (三)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和继续教育的综合管理;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试考核的组织实施;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负责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培养选拔,以及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有突出贡献专家的选拔管理。 

  (四)指导和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聘用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推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拟订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合同鉴证办法,办理聘用人员合同鉴证手续。 

  (五)负责全县人力资源规划工作。统筹管理人力资源开发利用。指导全县普通高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 

  (六)负责管理职业技能培训、考核鉴定和就业培训工作;组织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职业准入制度和劳动预备制度。 

  (七)综合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负责企业职工工资宏观调控。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职)人员待遇政策;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和工资统一发放的审核工作。参与体制改革、人事制度改革中涉及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福利等问题的政策研究。 

  (八)承办县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负责全县政府所属行政、事业和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股(站、所)人事任免。 

  (九)综合管理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工作。贯彻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企业养老保险以及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政策,办理退休(职)和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 

  (十)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综合管理全县社会保险工作。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参保扩面,实施基金行政监督,保障待遇发放。       

  (十一)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安置工作。组织实施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组织实施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政策。 

  (十二)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十三)负责人事、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承担劳动合同鉴证,承办工伤认定工作。 

  (十四)依法行使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权。贯彻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等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十五)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负责承办以县政府名义进行的奖励表彰工作。 

  (十六)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行政审批股牌子) 

  负责拟定局机关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文秘、机要、档案、目标管理、信息、安全、保密以及政务协调、政务公开、应急管理、督查督办、绩效考核、机关制度运转、后勤保障以及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承办政府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股、站、所长任免;负责管理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教育、卫生除外)科员及以下人员和工勤人员人事档案;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资福利、职称评聘、人事档案管理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承办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管理局机关公共行政及事务工作;组织办理单位史志、年鉴、大事记起草修订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等工作。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 

  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并牵头起草贯彻实施意见。拟订信访工作相关办法、应急预案,牵头办理来信来访;贯彻落实集体上访、突发事件处理政策和措施。拟订劳动关系调整措施,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国外智力引进的方针、政策,编制引智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承担相关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指导、参加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承担机关事业单位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日常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报送备案工作。承担重大综合性文稿及政策性文件审核、重大课题调研、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工作。 

  (三)公务员管理股 

  组织实施公务员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职位分类、考试录用计划申报、考核工作;承办公务员的职务任免和升降、交流(调任、转任)、回避、奖惩、辞职、辞退、申诉控告、日常登记等管理事项;组织协调公务员培训工作;建立和完善全县公务员信息库。承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承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和“三支一扶”、“一村一大”招聘以及高校毕业生创业相关工作。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工作。 

  (四)人力资源综合股(挂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农村人才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核准、监督实施。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机关工勤人员)聘用合同管理、年度考核工作。参与拟订全县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负责有关人才工作综合协调。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综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职称改革,负责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认定、申报推荐、考试考核等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晋升技术等级考试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和审批专业技术职务(技术等级)聘任工作;承办农村人才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日常事务,负责农业实用技术职称评聘工作。负责全县有突出贡献专家的选拔推荐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工作。 

  (五)劳动和社会保障股 

  贯彻执行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及失业保险等相关政策,拟订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管理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参与拟订全县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牵头拟订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监督执行机关企事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指导、参加工伤事故调查及工伤认定。指导、参加就业培训工作。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和管理;组织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的评价。负责就业和社会保障各类报表统计上报工作。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工作。 

  (六)工资福利与退管股 

  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和退休(职)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工龄计算、离退休、退职及受处分人员工资待遇政策落实工作。办理机关事业、企业职工退休手续和审批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负责国有(控股)企业职工工资宏观调控。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4名(含军转办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股级领导职数6名。纪检、监察和机关党的工作机构的设置和领导配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控编数2名。 

  五、其他事项 

  (一)788-sb.com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军转办),挂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副科级行政机构,设主任1名。主要职责:负责实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方案;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协调、监督管理和跟踪服务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医疗保险办理和档案保管等工作;负责企业军队转业干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日常管理工作,牵头落实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政策;承办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788-sb.com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788-sb.com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审核:胡毅 责编:张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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