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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8-sb.com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788-sb.com县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30】 【来源:788-sb.com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若府办发〔2014155  

各乡(镇)、场,县级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788-sb.com县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十三届县人民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788-sb.com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1224 

  788-sb.com县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788-sb.com县委788-sb.com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788-sb.com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若委发20142号),设立788-sb.com县国土资源局(简称县国土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取消已由州、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其他需要取消的职责。 

  (二)增加全县地质灾害(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沉降、塌陷与裂缝)监测指导工作职责。 

  (三)加强土地供需调控和总量平衡,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加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耕地开发整理、补充、保护工作;加强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和合理开发利用管理;加强国土资源市场监管、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责调整,788-sb.com县国土资源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拟定全县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的政策;组织实施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参与城市总体规划、区域经济开发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的审核;指导、审核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组织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编制和实施全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规划、地质环境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三)监督检查各乡(镇)执行土地资源和矿产资源规划情况;组织实施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权属纠纷,查处违法案件;依照规定负责国土资源有关行政复议工作。 

  (四)拟定并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复垦政策;实施农用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的监督工作,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五)依法统一管理全县土地、城乡地政和地籍工作;制订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和登记发证工作。 

  (六)拟定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次(入股)、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储备管理办法;规范土地市场,统一管理土地资产;组织实施土地收益征收管理,防止土地资产流失;组织实施国有土地资产的清查、核定和处置工作;制订和实施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七)组织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审核土地评估机构的资质,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承担报县政府、市政府 、省政府、国务院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八)依法管理矿产资源探矿、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规范矿业权市场;组织实施采矿权的行政授予,招投标和拍卖,审批、审核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申请;组织开展矿业秩序的整顿与维护;依法对地质勘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管理地质资料汇交;依法进行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负责矿产资源勘查成果的有偿使用管理;参与审批外资、中外合资、对外合作的矿产资源勘查项目;依法审批开办矿山企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组织开展全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检、年报和矿产督察工作;依法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 

  (九)组织保护地质遗迹;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按规定管理矿泉水和地热水的开发利用,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与污染,保护地质环境,对地质遗迹的管理实施监督;参与全县地质环境监测工作规划、计划编制;承担全县地质灾害(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沉降、塌陷与裂缝)监测指导工作,起草年度地质灾害方案,指导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及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中型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指导避险救灾。 

  (十)组织开展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科技工作和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实施国家、省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宣传;组织、指导全县国土系统干部培训。 

  (十一)安排并监督检查财政拨给的国土资源工作经费及其他资金的使用。 

  (十二)领导各乡(镇)国土资源所和局属事业单位,对国土资源相关中介机构和其他机构实行行业管理。 

  (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788-sb.com县国土资源局设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财务室和行政审批股牌子)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文件起草、文电处理、档案、保密、保卫、接待等事务;组织开展综合和专题调查研究;负责信息综合、新闻宣传及机关办公自动化管理;负责组织机关政治学习、文明创建、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宣传教育、双拥和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服务和党群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及资产管理、本局管理的各项行政事业实行收费、征收和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县国土资源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 

  (二)矿产资源和土地管理股 

  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依法进行采矿审批、登记、发证和采矿权转让的审核;负责划定矿区范围,审查开采方案,审核采矿权评估结果;负责矿产资源保护项目的立项审批和监督实施,参与矿山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和开发利用方案的审查;依法进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审查;依法进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采矿权人的监督检查,依法征收矿山资源补偿费和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办法、标准、规程、规范;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核准停采或核销闭坑矿山矿产储量;负责矿山资源储量综合利用监督管理;负责全县矿产储量及矿产资源年报编制和矿产储量的动态管理。 

  负责兼顾土地利用、地籍地政工作。负责全县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管理和农地使用、土地征用的有关管理工作;起草并组织实施农地保护、耕地特殊保护、耕地开垦、土地整理、土地复垦、未利用土地开发和农地转用审批管理等有关规定;组织基本农田保护;负责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的监督管理;承办报上级政府审批的各类建设项目农地转用和土地征用的审查、汇总报批工作,承办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负责统一征地的组织指导工作和征地补偿、劳力安置方案审核报批及公告;组织起草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工作;组织建设项目用地的论证、批后管理和验收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和实施全县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土地后备资源开发规划(计划),并按规定程序上报、下达;参与审核城市总体规划和相关专业规划;指导编制、审核所辖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年度供地和土地收购计划,实施各类建设用地的计划管理。 

  统一管理全县城乡地籍工作,组织制定全县地籍工作计划和地籍管理技术规程;负责全县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及变更调查、统计、确权、登记、发证、权属变更、证书查验和土地动 态监测管理工作;负责土地权属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调处土地权属纠纷;负责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转让、出租、土地资产处置、交易和政府土地收购储备的有关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地籍信息系统及地籍信息库建设,负责地籍档案立卷归档和地籍信息库数据入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市区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方案和报批工作,组织出让合同签约;组织出让、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用地的批后管理和验收;配合法规监察科查处非法转让、出租、低价出让和采取非法手段骗取土地登记,获取土地权属证书的违法案件;组织实施全县基础测绘、地籍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及本县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的测绘。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788-sb.com县国土资源局机关行政编制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级领导职数2名。纪检、监察和机关党的工作机构的设置和领导配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控编数1名。 

  五、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788-sb.com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788-sb.com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审核:胡毅 责编:张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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